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及组织,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抓两端、强中间,帮特殊、全覆盖”的学生工作育人理念,集中展示学院人才培养成果,充分体现帮助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学生工作价值追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选树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全院学生学习优秀、争做先进,营造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面向学院全体在籍研究生和本科生。
(一)申报先进个人奖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本科生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90%,研究生本年度学业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一年级新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申报先进集体奖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集体是指有一定规模(3人及以上)且受到学校认可的学生群体,如班级、宿舍、团支部、党支部、工作团队、运动团队和各类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必须挂靠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并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2.申报先进集体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该集体在本年度范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情况,没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4.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可作为集体申报。
二、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科研之星
  近两年来从事科学研究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科技成果专利证书等,或以个人名义承担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各类学术科技竞赛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其它与科研相关的重要成果等。
2.文体之星
  近两年来在校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文化活动中获得过名次,或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奋勇争先,努力拼搏等。
3.创业之星
  近两年来从事大学生创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4.自律之星
  近两年来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自律意识强,晚自习课无旷课记录,能按时作息,并将时间用于努力学习或工作,在专注的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5.服务之星
  近两年来担任学生干部,勤奋工作,为集体发展和学生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或虽然不是学生干部,仍然竭力为同学和集体服务,得到了广泛认可和较高评价。
6.公益之星
  近两年来持续从事公益活动,如支教、劝募、个人爱心捐款等,获得了较高评价和认可。
7.自强之星
  虽然个人身体情况或家庭情况特殊,通过个人后天努力和克服,在学习、科研、工作、个人成长发展中取得过不俗成绩。
8.进步之星
  近两年来通过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不断培养,在短期内成长进步明显,学习成绩排名上升较快,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
9.文明之星
  有良好文明的行为习惯,礼仪习惯和生活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以律己,礼貌待人,得体大方,模范遵守大学生日常文明行为规范。
10.实践之星
  近两年来,将所学专业知识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产生一定成果和效益,或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或产生较好社会影响力。
(三)团体奖项
1.十佳学生服务团队
  团队长期以来从事学生成长发展相关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为学院事业发展及学生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师生评价较高。
2.十佳科研创新团队
  在科学研究和创新方面做出了较好的成绩,积极参加国家和学校举办的各级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立项,并做出了一定成绩。
3.十佳学生活动团队
  立足团队主题,积极举办各类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得到了广泛好评,或参加国家和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4.十佳班集体
  班级整体学风良好,学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班委和团支部成员团结奋进,各类活动开展良好。近两年来班内学生无重大违纪情况。
5.十佳学生宿舍
  宿舍关系融洽,互帮互助,学习氛围好,宿舍成员无沉迷游戏情况发生,无成员排名班级或专业后10%。卫生干净整洁,近两年来在各级检查未受到批评通报。
三、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推荐报送工作,切实将受学生拥护,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
  (二)推荐申报
  个人奖项申报。个人奖项申报需填写《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和《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集体奖项申报。符合要求的集体需填写《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和《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三)审核评定
  学院对申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材料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信息进行初审,报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并确定产生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
  (四)公示表彰
  学院对拟表彰集体和个人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等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予以表彰,并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将计入学生档案。
  届时也将通过院内融媒体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为做好此次评先工作,学院成立评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评先表彰相关组织宣传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董廷云 李志龙
  成员:陈华  任振宇  孙沛沛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先工作。本着对学生和集体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动员,扎实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所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符合各项评选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先氛围。
  (二)各申报个人、集体和推荐人要对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恶意造假或虚构事实,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个人奖项申报或推荐需要填写的相关电子表格和材料一律以“申报奖项+年级专业+姓名”形式命名表格,集体奖项申报表格一律以“申报奖项+集体名称”形式命名表格。
  本科生个人奖项由各班班长收集汇总后于12月5日中午12:00前发至学术创新部负责人王俊梁邮箱320220930371@lzu.edu.cn;集体奖项于12月5日中午12:00前发至学术创新部负责人何浩闻邮箱320220930661@lzu.edu.cn。联系人:季洁,电话:19194184455,QQ:2259784790。
  研究生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由各班班长收集汇总后于12月5日12:00前发至胡思宇邮箱husy2019@lzu.edu.cn。  
五、其它
  本通知中未明事宜由评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此次获评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成员均不参与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

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

附件2: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附件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表

学工组

2023年11月29日